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工作深入、扎实、有效开展,市文明敬香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《杭州市进一步推动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三年行动计划(2014年-2016年)》,这是我市首次出台文明敬香有关规定,以制度化切实推进全市文明敬香工作开展,以及巩固文明敬香工作成果,营造反映杭州特色的文明敬香环境。
三年行动计划目标进一步规范了宗教活动场所的敬香活动,保护了广大信众和游客的身心健康,保持了佛、道教寺观的清净庄严,提升了杭州国际著名风景旅游城市的美誉度和知晓度。
三年行动计划提出文明敬香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:第一阶段:自2014年1月30日晚(除夕)起,市佛协所属八大寺院率先开展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活动;第二阶段:自2015年1月1日起,市佛协所属径山寺,市道协所属抱朴道院、福星观、老玉皇宫、张大仙庙等宫观开展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活动;区、县(市)佛、道协选择条件成熟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活动。各区、县(市)实施开展文明敬香佛、道教活动场所数不少于总场所数的50%;第三阶段:自2016年1月1日起,区、县(市)佛、道教场所全面开展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活动。
三年行动计划将各部门工作职责进行了具体分解落实,同时要求各成员单位一要加强组织领导,狠抓落实;二要分步实施,逐步全面推开;三要部门联动,加强统筹协调;四要注重方法,稳妥处置矛盾。